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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考试辅导教材:法律常识(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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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行政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具体形式。《国家赔偿法》第25条规定了三种赔偿方式:(1)金钱赔偿。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2) 。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遭到违法分割或毁损以致破坏,若有恢复的可能,应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修复,能够 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 或者恢复原状。 34.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5.行政复议 所谓行政复议,系指行政相对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 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据此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 36.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2)公正原则;(3)公开原则;(4)及时原则;(5)便民原则。 37.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方,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依法诉诸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据此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行政案件进行受理、审理、裁判以及执行裁判等司法活动的总和,是 政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 38.行政诉讼管辖概述 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所解决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向哪一级哪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的问题。 39.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 我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 。 40.行政诉讼参加人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的总称。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行政诉讼中的翻译人、鉴定人、证人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与诉讼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一般称为诉讼参与人,不具有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 41.原告 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 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2.被告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是指由原告指控做出了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3.代理人 行政诉讼中的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其行为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代理人有三种情况:(1)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设定的为其进行诉讼的人。(2)指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是经人民法院指定,代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的人。(3)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是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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