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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考试辅导教材:法律常识(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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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证券法概述 1998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该法主要适用于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我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证券市场的主体主要由证券投资者、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的服务机构、上市公司以及证券交易所构成。在证券法律关系中,这些 有者也是义务承担者。 12.证券的种类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证券做各种划分。从证券权利的内容上,证券可以分为商品证券和价值证券两大类。商品证券是指提货单、购货单、运货单等代表对商品享有请求权的书据。价值证券又分为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货币证券指对一定数额的货币享有请求权的证券,如支票、汇票等商业票据。资本证券指代表一定 益与一定收益分配请求权的证券,如债券、股票。 13.证券发行 证券发行是指经批准符合条件的证券发行人,以募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程序将证券销售给投资人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要求公司业绩、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良好,公司的融资行为能够承担耐投资者购买股票的责任。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是股份公司增加股份的行为,公司从社会上获得直接融资必须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分为金融 和企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政府债券并不适田于该法的规定;企业 又分为公司 和非公司 。公司 ,不仅要符合《证券法》的规定,而且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14.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生产、流通以及监督管理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5.票据 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指定他人,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按照票面所载文义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 。 1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经济法的重要部门法。 17.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调整在国家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房地产是从事城镇土地、房屋的开发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合称。房地产管理包括房地产的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及物业管理等。我国《房地产法》的适用范围是:在我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等。 18.宏观调控法调整的方法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法,以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刑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方法为其特征,以经济和法律手段相结合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的宏观调控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不论是运用经济手段,还是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调控范围、原则、目标、内容进行。因此,法律手段是宏观调控法的基本方式,是政府 的“手段”。 (2)在法律确定的宏观调控框架内,主要运用经济法手段进行调节。 (3)在法律确定的宏观调控框架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为宏观调控的辅助手段。 19.税收 税收,或称租税、赋税、捐税等,简单地说,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或称手段。 20.税法 税法是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经济法的重要部门法,在经济法的宏观调控法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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